2012-05-02 14: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行业学(协)会,部属各单位,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部署和要求,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深入实施“科技强交”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交通运输发展结构,实现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依据《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10]334号)和《关于“十二五”交通运输科技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厅科技字[2011]133号),我部在深入调研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需求的基础上,按照“需求引导、突出重点、分类申报、引领发展”的原则,组织开展2013年度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主要面向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信息化技术研究计划,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等七类计划项目。
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本计划主要针对未来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基础性、前瞻性问题,为获得基本原理及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研究,发挥引领性和基础性作用。
凡由我部认定的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均可结合所认定的研究方向通过依托单位申报。每个重点实验室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鼓励多个行业重点实验室联合申报。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所属单位的,应由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部属单位和有关高等院校可直接申报。
2.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
本计划主要以重大公益性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为重点,解决行业建设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为地方科研院所、企业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所属单位的,应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部属单位和有关高等院校等可直接申报。
2013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将优先支持“2013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中确定的技术方向和重点任务。
3.软科学研究计划
本计划主要结合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研究,提高交通运输科学决策水平。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2013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综合运输与物流、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安全发展、投融资等领域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研究,百姓关注的行业突出问题研究。项目建议内容涉及我部业务司局职责的由相关业务司局出具推荐意见。
4.信息化技术研究计划
本计划主要结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紧密跟踪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智能交通和现代物流新技术应用、电子政务建设支撑技术、新兴信息技术前瞻性应用、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化管理技术政策等方面研究,提升行业信息化技术水平。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为地方交通科研院所(企业)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所属单位的,应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部属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其他国有科研院所和企业、民营企业均可直接申报。
2013年度信息化技术研究计划将重点围绕内河航道智能感知及信息处理关键技术、公路和桥梁技术状况监测信息处理交换关键技术开展。
5.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
本计划主要对行业重点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及计量、质量相关问题开展研究,推动行业标准化发展和质量保证。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标准研究项目有行业归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申报。
2013年度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交通安全、节能环保、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标准研究,加强行业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的政策、技术规范和计量检定规程研究。
6.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本计划主要为加快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设备推广应用,促进交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推动交通运输科技进步,并优先支持列入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的成果推广应用。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果使用单位均可联合成果持有单位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2013年度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将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7.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本计划主要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和装备研发为重点,以效益为核心,重点支持能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好,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科研项目。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良好经营业绩和科研能力,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服务于交通运输领域的企业,均可结合本企业科技创新需求,根据属地或隶属关系通过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或交通运输行业学(协)会推荐申报。原则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不超过2项,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行业学(协)会推荐的项目均不超过5项。
二、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员要求
1.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对于产业目标明确的技术研发及工程化技术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完善的科研条件,且运行管理规范,并确保研究人员的充分投入和合理配备。
3.已主持一类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同类计划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加的同类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将于2012年12月31日前验收的不计)。
4.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每类计划项目限1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通过退出主持的在研项目申报新项目。
5.软科学研究计划和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项目同一年度每位负责人承担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项目建议书编写要求
1.项目建议书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出需要解决的核心和关键技术,并突出研究重点。
2.项目建议书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科研条件、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并说明所申报项目与有关在研项目的关联性。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科技司子网站(http://www.mot.gov.cn)并进入“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经注册备案(参见“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注册指南”)后登陆项目申报系统,根据要求选择相应计划类型填写项目建议书并提交。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010)58278706 5827872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58278215 58278241
2.项目建议书报送
网上申报成功后,应将系统生成的项目建议书用A4 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连同公函、项目汇总表于2012年5月30日前上报,逾期将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其中,软科学研究和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两类计划项目建议书(一式2份)报送至交通运输部科技司科技发展处;
交通运输部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100736;
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依据指南申报的请在项目建议书(一式20份)封面注明“重点项目”,其他计划项目建议书(一式2份)报送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西部交通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100029.
3.形式审查。项目建议书进行形式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
(2)不符合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要求;
(3)不符合项目建议书编写要求;
(4)同一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或申报多个计划的。
项目建议书(包括不予受理的)均统一处理,不予退回。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征集、择优推荐,认真做好2013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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