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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2012-05-30 11:47    【  【打印】【我要纠错】

  黑建发[2012]4号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委)及系统归口单位,绥芬河市、抚远县建设局及系统归口单位,省农垦、省森工总局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经厅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

  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是一次重要的大会、催人奋进的大会,为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对今后一个时期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住建厅进行了反复的学习、深入的理解,认真研究确定了贯彻落实意见。

  一、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住房城乡建设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

  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就必须深刻理解走符合龙江实际的科学发展道路的要义,突出主题,把握主线,激发动力,坚持“八个不动摇”,推进“八项任务”,在“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总体战略统领下,结合城乡建设实际,认清新形势,理清新思路,明确新目标,采取新举措,探索新路径,推动住房城乡建设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一)保住房,为建设幸福龙江提供保障。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是增强城乡群众幸福感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按照党代会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全部完成”的要求,坚持局部率先、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保质保量、全部完成的工作方针,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泥草房改造,争取在较短时期内全部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二)打基础,为建设文明龙江积攒后劲。建设文明龙江既需要硬环境支撑,也需要软环境提升。要大力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道路、桥梁、“三供两治” 和镇村水、路、电、气、房、绿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弥补历史欠帐,早日步入全国中等以上行列。深入实施“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程,大力实施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并不断向镇村延伸,努力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大幅度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

  (三)提形象,为建设大美龙江增光添彩。大幅度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城市建设形象品位是建设大美龙江的实现途径。按照较大城市抓提升,地级城市抓深化,县城抓重点,旅游名镇抓建成,百镇抓快上的工作思路,以主街路综合改造为载体,加速主街路、桥梁、商业区、老旧小区、建筑节能升级改造,毫不放松地推进滨水景观建设、夜色景观建设、特色街路广场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城净、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城市新形象。

  (四)强管理,为建设和谐龙江提供支撑。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是建设平安和谐幸福龙江的重要手段。按照党代会提出的“大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决策部署,引进国内外先进城市管理理念,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推进“大城管”体制改革,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形成政府负总责、现代化管理、科学化组织、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参与的城乡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城市生命线工程高效运行、村镇管理景然有序、工程质量优质安全。

  (五)促统筹,为建设富强龙江贡献力量。统筹城乡发展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重要引擎。按照党代会提出的“加快构建龙江现代化城镇体系”的决策部署,从统筹城乡规划入手,做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加快村镇规划编制,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小城镇聚集,加快整村、整镇、整个区域一体化步伐,深化共建,发挥农垦、森工引领作用,加快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

  按照上述新思路新要求,我们将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八大主要任务”和奋力谱写全省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目标,对未来五年住房城乡建设的新任务新目标进行科学定位。

  ——继续大面积推进棚草改造,健全完善住房保障新体系。总结棚草改造新模式,拓展筹融资新方式,探索征收拆迁新方法,实行公平分配新机制,力争提前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地级以上城市、农垦、森工、煤矿利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省率先完成棚户区(危房)改造任务;县城利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既定的规划改造任务;将棚草改造政策向小城镇延伸,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百镇棚草改造,适时启动实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前基本完成农村泥草房总体改造任务,33个县(市、农垦分局、森工林管局)2012年基本完成,21个县(市)2013年基本完成,18个县(市)2015年如期基本完成,经济条件较好的农垦、森工系统和牡丹江所属市县消灭泥草房,引导各地由注重泥草房改造向建设社会主义新村庄方向发展。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以棚草改造为支撑、以公租房、廉租房为重点、以其它住房形式为补充的覆盖全省城乡中低收入群体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城镇化、一体化进程,以新规划推动城乡建设新发展。进一步统筹城乡规划,强化对哈尔滨、大庆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城市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步推进城市新区规划建设;着力加快建三江、九三、绥芬河、抚远、北安现代化新兴城市规划建设,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培育新兴主导产业,提升经济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年内启动实施,5年初具规模;重点旅游名镇3年内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百镇试点5年内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形成一批设施完善、区位优势明显、辐射带动作用较强、拥有一定人口规模和产业基础的垦区型、林区型、工矿型、园区型、商贸型、旅游型和绿色低碳小城镇;农垦、森工城镇化率达到90%以上;沿乌苏里江四县(市)城镇化率达到85%以上,在全省率先实现区域城镇化;场镇共建全面推开,具备条件的区域合作共建都要有实质性进展;每两年抓200个中心村和示范村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

  ——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构筑城市现代化新格局。加快构建哈尔滨大都市圈,强化哈尔滨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性功能建设,加速哈尔滨、大庆市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建设以主城区为中心的快速交通网络,打造1小时都市经济圈;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大庆的城市载体功能,加快两城市国际性空港、快速铁路专线、城市快速交通网络等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建设,加速构建适应高层次产业发展的空间结构,重点加强哈尔滨市世界冰雪文化名城和大庆市世界石油文化名城建设,使两市在我省率先实现现代化,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初步具备国际化大城市功能、要素和特点;强化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等较大城市的区域中心地位,加速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扩大城市规模,重点推进牡丹江市江南新区,齐齐哈尔高新区、江西新城等城市新区建设;加快推进鸡西、七台河、双鸭山等东部城市的产业转型和职能重构,加强适应产业转型和多元化发展的各项设施建设,促进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加快伊春绿色林都、黑河边贸旅游明星城建设,突出发展特色,彰显个性优势,城市名片效应进一步扩大;加强县城各项功能建设,城关镇两年内完成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

  ——抓好主街路综合改造,展示城市新形象。把主街路综合改造作为“三优”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载体,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起来,每年完成20个左右城市的主街路综合改造,两年内完成地级以上城市主街路综合改造;3年内完成县城主街路综合改造;5年内完成百镇主街路综合改造;巩固提高边境镇风貌特色改造;3年内完成所有县城以上城市的主街路综合改造;同步推进地级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在“十二五”末,我省城市面貌得到根本改变。

  ——大力发展绿色城市,打造城市建设新品位。坚持绿色、低碳、文化、精品、特色的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筑实现“四节一环保”,全面推行居住建筑65%的节能标准,实现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到“十二五”末,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4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大力建设绿色建筑,绿色建筑达到新建建筑的20%左右。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强力推广高强度钢筋等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进入全国前列;新建垃圾处理厂137座,污水处理厂126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城市、县城和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75%、60%和30%;加快推进滨水城市规划建设,每个城市都要至少建成2个以上品位高、标志性强的滨水景观项目,打造一批干净整洁、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幸福美好、充满生机活力的绿色现代宜居城市。

  ——加强城乡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新水平。加强冰雪、生活垃圾及环境管理,提高城市清冰雪、环境卫生清扫的机械化水平。“十二五”末,地级以上城市和县城主次干道清雪机械化率要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清扫机械化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加强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生命线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全省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工地大面积推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事故隐患大幅减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死亡率步入全国先进行列。镇村管理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规范化制度逐步健全,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推动镇村建设科学有序发展。

  二、抓好推进落实,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就必须抓好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任务。

  (一)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泥草房改造。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继续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泥草房改造攻坚战,确保52万套(竣工42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和22万套(力争26万套)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举全系统之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资金落实,积极对上争取,协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启动实施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城市纳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的试点,督促市县加大投入力度,召开政府、银行、企业对接会议,建立融资机制,加快融资平台建设,缓解保障性安居建设资金压力。抓征收落实,建立与法院系统协调机制,规范程序,创新举措,落实政策,加强宣传,做到依法拆迁、和谐拆迁、惠民拆迁;开展征收拆迁大会战,召开征收拆迁现场会,引导推进征收拆迁。抓进度落实,逐月做好各地进展情况统计分析,按月下发通报,开展三次全省范围内大规模督查,对进展缓慢的,组织开展约谈和督导检查,促进全省开工、施工进度按省政府要求均衡推进。抓质量安全落实,开展质量安全自检自查,做好迎国检各项准备;继续开展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评选活动,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议,促进改造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开展小户型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在小空间内做大文章,选取最优设计方案免费发放各市县,提高保障性住房设计水平。抓好公平分配落实,出台《黑龙江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障对象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管理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快速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坚持泥草房改造与撤屯并村、整村改造和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指导各地完善撤屯并村规划和方案编制与实施,对规划撤并的村屯在泥草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行限批,重点抓好以泥草房改造为主的200个整村推进试点,打造一批特色村庄和新兴农村社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多方筹措资金,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督促市县政府严格落实“三个10%”政策,协调金融部门为农民低息贷款,鼓励村级组织采取宅基地置换、市场开发等方式盘活改造资金。加强服务指导,开展科技下乡、建材下乡和送图下乡活动,设计出版《农村节能住宅设计图集》,免费印发建房农户,积极组织新型节能建材发明和生产企业,深入农村无偿指导农民建房,组织开展建房技术培训,简化建房审批程序,实行月报、督查、通报和约谈制度,确保施工进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指导农民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建房,确保农民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二)着力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加快旅游名镇建设,开展集中建设年活动,跟踪督办、指导和服务,通过市场化运作、土地经营、旅游资源营销等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景区景点等项目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功能,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特色产品和品牌,着力提升名镇建设文化品位和内涵。加快百镇“三化”建设,组织编制完成百镇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试点镇做好项目建设计划、工程立项、工艺和选址等工作,统筹规划小城镇供排水管网改造;着力抓好道路硬化,优化路网结构,加大投入力度,主干道车行路硬化率达到100%,主干道人行路、次干道车行路硬化率达到60%以上;着力抓好净化工程,每个县至少抓1个镇容镇貌整洁、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秩序景然的示范镇。加快重点镇和绿色小城镇建设,借鉴推广农垦、森工小城镇建设经验,重点打造10个以上地方小城镇示范镇,将棚户区改造政策向百镇延伸,整合政策资金集中向示范镇倾斜。积极开展绿色小城镇创建,制定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评价标准,先行抓好省级绿色小城镇创建工作,为创建国家级绿色小城镇奠定基础。加快沿乌苏里江四县市城镇化建设,组织完成规划体系建设,搞好与农垦、森工规划衔接,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印发《村镇风貌建筑设计导引》,指导村镇建设,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严把规划落地关、建筑设计关、建设质量关,体现地方特色,防止千镇(村)一面。加快中心村和示范村建设。会同省财政厅开展特色康居村庄创建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建设标准和评审办法,从村庄的规划设计入手,强化村庄风貌特色设计,加强水、热、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村庄环境建设,今年计划评选10-20个新型农村村庄,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裴德镇与双峰农场,双山镇与鹤山农场,兴隆林业局与兴隆镇,绥棱林业局与绥棱县四个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果,总结推广场镇共建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一体化试点范围,侧重抓好大庆油区型共建试点工作,加强共建成果的对外宣传。

  (三)着力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创建。开展“创三优、强素质、建大美大爱龙江”主题活动,深化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垃圾、“三土”、“乱象”治理,组织打好专项行动和战役,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巡查,防止反弹。加大“垃圾围城”治理力度,落实“门前四包”,建设一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厂,确保垃圾清理无死角死面。加大城市清扫、清雪等机械设备的研发和投入,清扫、清雪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会同省文明办组织“三优”文明城市评选活动,将各地创建经验成果在省电视台进行展播。全面实施城市主街路综合改造,指导各县(市)完成主街路综合整饰方案的编制,组织技术论证,优化设计方案,13个(地)市和绥芬河、抚远对21条主街路进行综合改造,启动县城主街路综合改造,重点对主街路车行道、人行道、检查井、候车廊、停车场、桥梁、牌匾广告、灯饰以及绿化等进行整体规划建设;将主街路综合改造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相结合,加快推进沿街建筑墙体立面节能改造,资金打捆使用,争取完成1600万平方米。实施硬化工程建设,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市县加大投入,抓好主干路改造升级,硬化裸土地面。实施绿化工程建设,完成哈尔滨、大庆“十二五”城郊林建设规划编制,全力推进城郊片林建设,增加城市绿量;支持七台河、佳木斯、海林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开展省级园林绿化先进市县评选活动;城市新区重大工程配套建设要与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新区绿地率达到35%强制标准。实施亮化工程建设,打造城市夜晚“第二轮廓线”,重点推进哈尔滨市、大庆市、伊春市、黑河市、绥芬河市和抚远县的主要街路、商业区和沿江亮化工程,特别是哈尔滨松花江两岸要全面实施景观亮化。深入推进滨水景观建设,开展实地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执行滨水景观规划设计标准,对城市的江、河、湖沿岸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建成哈尔滨万顷松江湿地、大庆龙凤湿地公园、北国之春梦幻城、鸡西穆棱河综合治理等一批标志性滨水项目。

  (四)着力推进“三供两治”工程建设。加快编制百镇“三供两治”近期建设规划,全面完成规划的评审和批复。强力推进污水和垃圾治理项目建设,对部分市县重点项目进行督查,组织各地上报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对在建的污水和垃圾治理项目,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形象进度。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做好“十二五”重点流域县及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统计及资金安排,抓好2012年资金申请工作。加快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分解落实任务指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按照财政部文件精神,与省财政厅赴俄罗斯远东地区考察学习供热相关技术、政策和资金定额标准,为向国家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提供基础依据。组织开展集中供热项目建设贴息补助,对各市县在建的城市供热热源及热网新建、改造项目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与浦发银行形成全面合作的框架协议,积极与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为“三供两治”项目建设争取更多的金融支持。加强市政设施安全检修,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升安全防事故能力,确保生命线工程安全高效运行。

  (五)着力推进房地产业、建筑业健康发展。坚持保增长、调结构、重监管、促稳定的原则,稳步提高房地产和建筑业对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预算收入、拉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适时调整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出台商品房开发计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双挂钩”制度,进一步研究市场供需矛盾,确保市场供需基本平衡;适度把握预售资金监管力度,提高商品房预售审批效率,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准出条件;千方百计破解资金难题,畅通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信息,掌握市场资金需求,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把资金链断裂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积极培育市场,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提升全省商品房开发的档次和水平;扶持我省本土大型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品牌,鼓励企业开拓俄罗斯等境外市场;开展全省房地产企业“五十强”和房地产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提振信心,引导房地产企业走品牌之路;正确引导投资和消费,正面宣传报道市场情况,科学预测市场走势,恢复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开发商的投资信心。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把工程项目开工审批关。创造宽松的支持环境,扶持发展一批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鼓励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与设计单位联合,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提档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专业化水平;推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加快推广应用十项新技术示范工程,提高工法研发和专利专著技术研究应用水平,提升建筑业企业科技含量。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督查巡查的密度和频率,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和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加强自身建设,为住房城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必须深刻理解把握新时期党的建设任务,以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为重点,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为全面完成住房城乡建设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宣传践行系统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积极推进系统文化建设。坚持开展系统核心价值观学习践行活动,大力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弘扬雷锋精神,建设美好家园”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党课、研讨会、大讲堂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系统主题歌学唱活动,把《为了生活更美好》作为 “大美大爱龙江” 展示曲目,在省电台展播传唱。总结提炼、宣传、叫响建设精神,组织开展“喜迎十八大,为了生活更美好”住房城乡建设成就展,发挥学协会作用定期组织系统和行业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大赛、广场文化演出和文艺调演等特色文化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陶冶情操,鼓舞士气,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融入文化理念,注重挖掘、弘扬、表达龙江文化、民族特色、区域特点等文化内涵,通过城市风貌、建筑、景观设计体现城市文化、展现城市魅力,打造一批规划精品、设计精品和建筑精品,以文化大发展促进城乡大建设。

  (二)以创建“五型”机关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深化学习型、事业型、高效型、文明服务型、风清气正型机关创建活动。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十一次党代表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住房城乡建设以及其它相关领域知识。发挥中心组带动作用,厅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中心组成员每年作2次以上专题学习交流。引导机关干部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意识,坚持向基层学、向群众学、向实践学,提高解决问题、指导实践的能力。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要知责任长本领守纪律》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在建设网上开辟专题论坛,通过学习研讨,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本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大下基层活动,组织干部深入一线抓落实、抓典型、抓调研,运用“弹钢琴”、“解剖麻雀”的方式指导基层工作。加强处室建设,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服务方式,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审批受理流程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审批事项统一进入审批大厅,“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监督,确保行政权力高效公开透明运行。

  (三)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巩固扩大住建厅等5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新风为目标,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层次,在系统和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规划管理以及勘察设计等窗口行业,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评选、命名一批系统文明单位和标兵单位,组织召开系统劳模大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提升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房地产开发与评估、物业服务、建筑和监理企业等为重点的诚信平台,健全以行政审批、执法部门和服务窗口为重点的诚信机制,营造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行业诚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四)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按照“五个好”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深入开展以“创业创新创优”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和以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流”活动,通过典型培养和载体创新,引导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在推进重点工作任务中争先锋、创佳绩,在全系统形成创一流、争上游、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健全完善党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在厅属学协会开展建立党组织试点,做好“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议事和党员联系群众等党内各项制度,完善厅网络党建专栏,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高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

  (五)以教育和预防为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以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党章学习、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住房保障、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资质审查、市场准入、招投标活动等关键环节以及“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惩治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发生。加大警戒惩处力度,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案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争创“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在全社会树立系统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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