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3 15:5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受理函[2012]2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我部组织进行了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初评工作。为保证评审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53家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6月4日,如对所公示的物业服务企业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170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附 件: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警惕非法兜售书籍的声明
近期,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反映,个别不法分子冒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兜售有关书籍,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对此,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我司物业管理处及其工作人员从未向物业服务企业推销任何书籍资料,请广大物业服务企业保持警惕,一旦发现有人冒充我司人员进行诈骗活动,请立即通知我们并与警方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附件:
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共53家)
1、北京玉渊潭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3、秦皇岛佳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秦皇岛市宏添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吉林市瀚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黑龙江迅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浙江新南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浙江金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浙江保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1、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2、浙江天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3、杭州彩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常州江南中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5、金坛市金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南京慧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7、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8、南京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9、安徽新亚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20、枣庄市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1、烟台市联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2、山东中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3、河南万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4、郑州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5、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6、深圳市核电物业有限公司
27、深圳市建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8、广州市屋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9、深圳市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佛山市三水普华美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1、深圳市中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2、深圳市合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3、湖北武汉葛洲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4、武汉江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5、长沙美好愿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6、郴州市安居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7、长沙大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8、湘潭市城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9、宁乡永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0、株洲华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1、厦门特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2、泉州世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3、重庆晋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4、重庆市安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5、成都创艺物业有限公司
46、成都金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7、成都和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8、成都成飞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9、成都众和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0、四川省宏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1、四川力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2、西宁双益物业有限公司
53、宁夏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