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
保人考函[2012]1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39号)要求,现将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于2012年9月15、16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9月15日 |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4:30 物业经营管理 |
9月16日 |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2:00—5:30 物业管理实务 |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及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至6月20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现场审核及缴费时间为:6月18日-22日,地点: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社局2号窗口,电话:3355056.各单位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持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2份(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2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部分科目免试人员须带报名表3份(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免试表3份(每张表粘贴一张照片)、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4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3份,并携带相关免试材料原件。
3、所有报名表、免试表和复印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统一报名。
(www.bdkwzx.com 可下载电子版文件)
四、考试科目说明及须知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物业经营管理》(客观题)、《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主客观题混合)、《物业管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实施网络阅卷。考生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五、考试方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8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考试用书
考前培训、考试用书事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
1、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
2012年5月21日
附件1: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报名序号 (工作人员填写)
档案号 | 为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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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 间 | 从事物业管理管理工作年限 | 单位性质 | |||||||||
工作单位 | 主管部门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编 | |||||||||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3、 学历指:博士 、硕士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其他。
4、专业技术职务指现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5、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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