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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2-05-16 13:48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2012〕8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行业主管局(办、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宿松、广德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为适应全省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政务窗口工作的指导,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提速增效,我厅制定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服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我厅将按照标准于每年年底前组织对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政务窗口进行考评。

  附件: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服务标准(试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服务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行政效能,特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

  1、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政务窗口工作,领导分工负责,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窗口工作。

  2、按照“高效便民”原则,积极梳理和归并行政审批职能,建立和完善审批与监管工作联动机制。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00%纳入政务窗口受理或办理。

  3、实行政务窗口首席代表制,通过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等形式,授予首席代表行使现场即办权、受理权(或办理权)和协调权。

  4、每年安排政务窗口专项工作经费,能够确保政务窗口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5、加强对下级主管部门政务窗口的工作指导,措施得力,推进省、市、县政务服务三级联动。

  6、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政务窗口工作的宣传。

  二、行政效能

  1、通过网站、印制服务指南等方式,公开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窗口权限。

  2、优化服务流程,按照审批路径最短、环节最少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3、印发告知单,做到办事有须知,填表有示范,办事人“一看便知,一问便明,一查便懂”。

  4、实现“一站式”服务,各类事项按时办结,即办件现场办结,承诺件期限内办结率100%.

  5、对涉及两个和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承担主要职责部门的政务窗口牵头办理,组织并联审批,并明确办理时限。

  6、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网络平台数据交换、信息共享。

  7、完善招商服务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招商信息报送。

  8、开展年度已审批项目复查活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提高审批效能。

  三、制度建设

  1、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印发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手册。

  2、实行首问负责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

  4、完善服务质量反馈和投诉制度,在政务窗口公布投诉电话,放置服务质量反馈卡或评价器,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行政审批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行政审批信息。

  6、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制定政治学习、请销假、印章管理、资料保管等制度。

  四、服务作风

  1、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着装统一,实行亮牌办公、配证上岗。

  2、推行微笑服务,办理事项热情主动,解答问题耐心细致,服务用语文明规范。

  3、主动征询办事人对政务窗口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4、开展网上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办事人的咨询事项。

  5、认真执行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布置的各项任务。

  6、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全年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无经查实的办事人投诉现象,无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例。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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