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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束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换发考核合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2012-05-16 11:4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  【打印】【我要纠错】

  黑建安[2012]15号

  关于结束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换发考核合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松北区建设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建设局: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和换发考核合格证书工作的通知》(黑建人[2011]39号)文件规定,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换发考核合格证书工作从2011年10月15日起,经过数月的紧张进行,已于2012年4月30日圆满完成。现“三类人员”换证工作已结束,从即日起请各市地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换证申报,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三类人员”换证端口将予以关闭。

  2012年5月15日起,原“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废止(印章为“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专用章”),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应持新换发的证书(印章为“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次申请、延期等业务。各市地安全站在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如发现“三类人员”持有旧证的,一律视为无证上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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