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正文

关于2012年度全国和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5-16 09:58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打印】【我要纠错】

  京建发〔2012〕17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2012年度全国和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申报条件、考评程序和考评标准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的通知》(京建发[2010]507号)规定。

  二、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15日。拟申报的物业服务企业请于2012年6月15日前持以下材料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进行申报:

  (一)《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申报表》一式两份(不得手工填写);

  (二)《申报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征求意见结果》一份;

  (三)申报项目交通图。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条件、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收支情况公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投诉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意见,并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申报表》(一份)上报考评管理办公室。

  三、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31日。拟申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请于2012年10月31日前持《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申报表》一式两份(不得手工填写)到考评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

  四、现场考评时间拟定于2012年8月中旬集中进行,具体时间由考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申报表》、《申报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征求意见表》、《申报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征询意见结果》、《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现场考评评价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达标申报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达标申报表》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工业区达标申报表》请登录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 .cn)下载。

  六、考评管理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联系电话:59958500、59958504、59958540、

  传 真:59958506

  电子邮箱bjwygl@126.com

  七、物业服务企业对现场考评专家的违规违纪行为可采取实名方式向考评管理办公室书面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棋雯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