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4 09:46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经审核,拟批准呼和浩特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内蒙古博大规划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乙级(暂定)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单位,乌兰察布市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为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单位,阿尔山市规划设计所为丙级(暂定)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单位。为保证资质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反映。单位举报需加盖公章,个人举报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邮政编码:010055
联系电话:0471-6944987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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