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5 13:58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项目[2011]1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璧山县净化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狮子垃圾场补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璧山县正兴镇尖子山子村双碑堰塘
2.2工程概况:工程占地23.47万平方米,总库容400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316吨垃圾填埋场一座,其中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250吨。
2.3监理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卫生填埋区工程、调节池工程、管理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关项目的监理人员并在设备、监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3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需具备重庆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5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璧山县交易中心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2年6月14日13时00分开始受理,2012年6月14日14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相同,投标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二份)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银行POS机上刷卡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7.质疑时间
2012年6月4日17:00时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8.答疑时间
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6日17:00前答复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净化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璧山县城新生路36号
联系人:王晓英
电话:023-41412711
传真:023-4142335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路富比帝18-18
联系人:姚世定
联系电话:023-68620491/2/3转21
传真:023-67851706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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