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5 10:4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绵市发改投资【2009】9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审批【2011】7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12014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工程项目为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永兴镇金翔南路。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34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2009年-2011年)已完成不少于一个房屋建筑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6月1日24时,登录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ztb.m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企业未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的,登陆《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无须持单位介绍信前往,具体操作请登录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孵化大楼A区一楼)。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stb.my.gov.cn(详见绵阳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现场光盘递交:地点为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孵化大楼A区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和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联系电话:0816-2222645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传真号码:0816-2240766
招标人: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绵阳高新区温州商贸城(绵兴东路167号)
邮编:621000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377809969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F
邮编:610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86385412
传真:028-8638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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