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8 11:48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护岸工程已由辽宁省水利厅以辽水规计[2012]71号文件《关于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护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凌源市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凌源市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护岸工程
工程概况:下游始于凌源市与喀左县交界处,上游止于哈巴气大桥。本次治理河段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且与凌源市大凌河西支凌源黄金代生态蓄水工程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护岸工程;二标段:险工治理及河道清淤工程
治理河道长度102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生态护岸20400m,其中左岸10200米,右岸10200米;石笼护岸5241m,其中左岸2206米,右岸3035米,嘎力嘎村段险工整治200m;河道清淤10200米。
计划工期:5个月
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应具有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18至
2012年5月24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金卡路16号亿丰时代广场C座921)报名;并于2012年5月25日8:30时至16:00时持以下材料到朝阳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登记备案,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5月31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要求: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有上一年度年检);(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类似工程业绩;(6)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8)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
4.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朝阳市兴河宾馆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源市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凌源市东城办事处2楼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凌源市山上交警队斜对面)
联系人:王志国
联系电话:1860491136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金卡路16号亿丰时代广场C区92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奥体支行 账号:06181601040001287
联系人:刘丽、牛红超 电话:024-83810796
传真:024-83810796 邮箱:liaoningjinzhuo@163.com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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