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5 10:45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大路街道15号道路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2]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璧山县大路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璧山县大路街道办事处红石社区
2.2规模:道路全长500.263m,标准路幅宽18m,为城市支路II级,建安造价约501.87万元。
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土石方工程,路基及路面工程,雨污水管网及电缆沟、给水、燃气、通信等附属管网工程(电力管网只含管沟开挖及电缆沟(断面1.2*1.0m),给水、燃气、通信只含管沟开挖),人行道铺装及绿化工程(不含树木的栽植),路灯照明工程,标识标线工程及交通灯工程等。详见本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图审机构为重庆海渝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审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实行网上招标,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15日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00元/套,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6日14:30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2年6月6日13:30时~14:30时,地点: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相同,投标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两份)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银行POS上刷卡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否则不受理其投标。
7、质疑时间
2012年5月25日11时3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8、答疑时间
2012年5月29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大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圣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璧山县大路街道办事处大楼天前街13号 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楼11楼
邮编:402770 邮编:400014
联系人:余华贵 联系人:于浩
电话:13637773800 电话:023-63672399(转8034)
传真:415821521 传真:023-86592266
2012年5月15日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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