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5 10:36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HXZ—120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警卫局公寓住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建设资金已落实,全部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拉萨市太阳岛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规模:1396.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为完成本项目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自治区建设厅有形市场购买上述项目任一标段的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交验以下资质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受权人的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资质;
(7)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图纸不得破损)。
4.3本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10: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警卫局
地址:拉萨市太阳岛
联系人:于少辉
电话:0891-6310275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藏项目管理分公司
地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商铺A区31号
联系人:刘丽华
电话:0891-6326359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藏项目管理分公司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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