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1 14:11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2Z069(TJ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吉发改能源字(2010)10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255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带七层设备间,附属用房为二层。
2.2 建设地点:长白县长白大街。
2.3 计划工期:计划于2012年6月10日开工,计划2012年10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经验业绩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三级项目经理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招投标窗口(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外省企业还需办理吉林省入吉分公司后方可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5日13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招投标窗口(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政务大厅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县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长白县长白大街69号
联 系 人:李玉福
电 话:180439091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庆街4号
邮 编:130061
联 系 人:杨忠民
电 话:0431-8854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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