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7 14:16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零部件工业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长双开经字[2010]2号,招标人为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8336㎡
2.2工程地点: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内,大刘公路以北、新惠街以西、长平路以南。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4场地条件:符合施工条件
2.5工期要求: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中土建9人、水暖、电气各3人。有相应专业岗位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单位必须与岗位证书上单位一致。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公休日休息),到长春市安达街慈光路652号1单元404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外省施工企业持《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到长春市安达街慈光路652号1单元4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安达街慈光路652号一单元404室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传真:0431-88580117
联系人:王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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