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3 11:4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县百和镇大鹿溪、得胜镇马溪河、嘉明镇九曲河、立石镇龙溪河、福集镇马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泸州市人民政府以泸市府函[2008]210号文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泸县百和镇大鹿溪、得胜镇马溪河、嘉明镇九曲河、立石镇龙溪河、福集镇马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泸县发改核准[201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0417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县百和镇、得胜镇、嘉明镇、立石镇、福集镇。
2.2项目规模:河道防洪治理16公里。
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泸县百和镇大鹿溪、得胜镇马溪河、嘉明镇九曲河、立石镇龙溪河、福集镇马溪河防洪治理工程的初设、施工图两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泸县百和镇大鹿溪、得胜镇马溪河、嘉明镇九曲河、立石镇龙溪河、福集镇马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的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以来,投标人完成1个及以上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的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备案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人,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5月28日,登录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流程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县水务局
地址:泸县玉蟾大道298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830-8171974
传真:0830-817254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幢1单元5层0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86094188
传真:028-8609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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