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1 11:0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鄂建办[2012]9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鄂州市水务局:
城市排水系统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是保障城市高效率、高质量运转的必备条件。城市排水规划是城市排水系统建设的总纲领,对于城市排水系统科学设计、统筹布局、合理建设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
为加强对我省各地城市排水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根据当前国家和我省城市排水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城市排水规划编制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现一并印发各地。请各地排水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研究《纲要》内容,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城市排水规划编制(修订)工作。
一、抓紧组织规划编制。各级排水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按照《纲要》要求,抓紧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原已编制好的规划要根据《纲要》内容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省辖市和直管市要于2012年8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县(市)要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编制成果将作为“十二五”管网专项资金核拨的依据。
二、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各地要安排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排水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三、严格规划评审把关。为保证规划编制的质量,实行规划评审制度。各地编制的规划须经上一级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四、各地在执行《纲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城建处联系。联系人:宋智宇,电话027-68873027.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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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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