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5 09:54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灵武林场危房改造(灵武市灵州花园二期9a#、10a#住宅楼)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局以宁林(计)发[2012]1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林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自治区投资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2613.12㎡,均为框架结构,其中9a#住宅楼为地上六层,建筑面积为1067.28㎡;10a#住宅楼为地上六层,建筑面积为1545.84㎡.
2.2建设地点:宁夏灵武林场。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报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4日至2012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文化西街国贸中心C栋11楼1106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15时30分,地点为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灵武市中兴路西侧发改局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银川晚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林场
联系人:芮欣虹
电话:13995395578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国贸中心C栋11楼1106号
邮编:750001
联系人:余娇
电话:0951-5116928
传真:0951-5116928
电子邮件:hcby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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