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9 10:49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移民安置房建设工程已由宁发改[2011]2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自筹,代理机构为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扁担沟镇五里坡安置区,东塔寺乡李园中心村安置区,上桥镇上桥新民中心村安置区,板桥乡板桥安置区。
建设规模:
一标段:安置房工程建筑面积约20000㎡
二标段:商网工程建筑面积约15000㎡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建造师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图纸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吴忠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吴忠市建设局六楼东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宁夏日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
邮编:751600
联系人:王瑛
电话:1399533989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长城东路238号
邮编:750001
联系人:鲁雪冰,陈婷
电话:18709684959,13995475660
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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