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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2012-04-26 09:00  上海建筑建材业  【  【打印】【我要纠错】

沪建交联(2012)404号

关于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本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安全质量,做好5月份全国保障性住房质量大检查迎检工作,市建设交通委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

  二、检查内容

  围绕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建设程序,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检测等有关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从业人员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二)工程质量。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和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质量;现场实体检测,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直径等现场实测和结构性材料抽样检测情况。

  (三)安全生产。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现场落实情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安全文明措施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

  (四)市场行为。重点检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工程承发包各方资格、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监理和检测取费、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分包备案等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市建设交通委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组织市安质监总站、市住宅建设中心、市市场管理总站和区(县)建设交通委、区(县)安全质量监督站,及有关协会和专家,分8个组赴区(县)集中开展综合检查。具体检查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各检查组在组长主持下,听取区(县)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主要内容:一是保障性住房监管主要做法;二是自查情况;三是整改情况;四是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抽检项目现场。具体检查项目确定方式:一是从保障性住房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二是在检查过程中随机抽查;三是全数抽查曾被举报、发生过死亡事故、媒体曝光的在建项目。

  四、组织工作

  成立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蒋曙杰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于福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质监总站。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市安质监总站、市市场管理总站、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负责人分别担任8个检查组组长。

  五、检查结果

  (一)对工程质量与安全优异、行为规范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给予全市通报表扬。

  (二)对严重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资料虚假、质量安全问题严重、行为不规范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依据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并取消承接保障性住房工程资格。

  (三)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录在相关企业诚信档案内,并上网公示。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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