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0 14:5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有关单位:
现送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若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单位:道路运输司货运与物流处
联 系 人:郭旻、严季
联系电话:010-65292759、65292784
传 真:010-65292764、65293400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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