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0 14:39 北京市招投标信息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项目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JTY-2012-010
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的委托,对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精神病分院综合楼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
招标单位联系人:顾丽丽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010-80118282
工程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精神病分院综合楼改造工程
建设地址:华一医院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2.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拟任职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房屋建造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4.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二)报名条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房屋建造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投标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外地企业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进京《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要求的证件须带原件和复印件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工程投标
本工程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4月10日~2012年4月1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逢周六、日及节日休息)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六号院1104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款。
4、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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