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4-26 11:48    【  【打印】【我要纠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建建〔2012〕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质函〔2012〕3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做好迎检相关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2012〕48号)、《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督查的通知》(豫建〔2012〕65号)及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力量做好所辖区域内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全面自查、抽查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整改到位,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责任编辑:棋雯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