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5 17:4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 397 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第 128 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上海市建委(沪建建[2004]607号)《关于办理 2004 年度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准,现将上海市2012年第十一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施工企业名单公布如下:上海东稻建设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符合变更条件,准予变更。
领证注意事项:
1、领证企业请带好申请材料接受凭证、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企业IC卡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有正、副本原件。
2、每套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正、二副),如需增加副本,请另行办理手续。
3、前几批尚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申请信息更新、增加副本的企业,可同期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领取证书。
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章)处。
特此通告。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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