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5 14:43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目前,廉政风险节点控制管理第一循环工作已经完成,共查找出 155个风险节点,其中一级72个,二级51个,三级32个,并制定了278条防范措施。为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将防控管理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预防和制约腐败问题发生,厅党组在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以及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结合我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四个面、五条线”,综合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有效防控廉政风险,进一步提升全厅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安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为目标,逐步形成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厅领导班子、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防控的重点为分管的工作或岗位职责中确定的风险节点,突出一级风险点的防控。
三、组织机构
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明担任,厅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岚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岗位职责风险防控。岗位职责风险主要表现在: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
前期预防措施: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合理安排年度廉政教育计划,采取专题学习、主要领导讲党课、专家授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利用正反典型的教育作用,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剖析反面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干部职工;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时期,如重要的节假日、重大项目实施、干部职务变动等时机开展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到各责任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坚持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厅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廉一次,各处室(局)、厅直单位负责人每年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干部职工述职述廉一次。年终,厅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组,对各处室、厅直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中期监控机制:
1、厅效能办每季度开展一次暗访,定期走访行政相对人,并及时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设立举报电话(0551-2871241),网络举报(www.ahjst.gov.cn)。
3、每月对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不定期对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单位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每年组织一次财务管理情况内审,对重要项目经费支出、协会学会财务进行审计、审核。
(二)业务流程风险防控。业务流程风险主要表现在:运行流程不当或自由裁量空间过大,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
前期预防措施:
1、定期对各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定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行使的职权,并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法律依据。
2、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和“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并在流程图上标注风险节点。
3、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岗位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
中期监控机制:
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减少腐败滋生空间。
2、严格内部审查程序,实施初审、复审、审核等多环节审查把关。
3、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
4、利用电子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制度机制风险防控。制度机制风险防控主要表现在:未能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工作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缺乏实际操作性和实效性,导致约束力和监督力失控。
前期预防:
1、建立健全防控风险的各项制度。结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和各岗位查找的风险点建立防控风险制度。
2、规范程序。严格落实各项行政审批程序,坚持项目名称、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办理时间、收费标准、窗口授权“八公开”,健全办事规则,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办事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各部门具体职能、工作程序、办理结果等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中期监控机制:
1、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2、通过民主测评、群众热线了解掌握制度落实情况。
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后期处置
针对中期监控工作中发现的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按照级别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由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相应措施,及时纠正存在问题,防止和避免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问题。
1、对不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廉政风险节点控制管理工作违规处置流程图》,按照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违规违法惩处,追究其具体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对象,诚心接受批评、整改到位、既往不咎;整改不力,错误继续蔓延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3、对不落实“一岗双责”,尤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不能参加各类先进评比。
4、对社会公开公示内容,凡是不能兑现的,按照社会影响的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对于电话投诉、信访举报,经调查核实,构成违规违纪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考核与修正完善
(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考核标准
1、 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负责人对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具体岗位责任人对廉政风险防控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2、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
3、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工作的调研和总结,不断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内容,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考核办法
1、自查评估。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和个人按照考核标准,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查报告报送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2、检查考核。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年底对各单位进行抽检。被抽检单位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
(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修正完善
1、考核结果运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和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
2、违纪惩处。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除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外,还要按照规定权限,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3、持续改进。认真总结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识别新的风险点,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动态监控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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