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9 14:26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女儿河锦朝高速公路段整治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女儿河锦葫公路桥至女儿河沈山铁路桥
2.2计划工期:4个月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建设规模:本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锦朝高速公路桥到锦葫公路桥,岸长共8.2公里。
二标段:锦朝高速公桥到沈山铁路桥,岸长共8.1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每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单位,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4月25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份到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洛阳路五段23-164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建造师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200000元整,于投标截止前3日递交至代理机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9日0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绣天第B区20-6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张强
电话:0416-5161877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公宇
传真:0416-2889305
电话:0416-3302692
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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