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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司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2-04-12 19:30  中国国际招标网  【  【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司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发改投资[2012]94号)文批复立项,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投资[201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申请中央、自治区补助及地方配套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南县司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XXHT招G(2012)第02号。

  (2)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单位现有27个编制计算,建设业务技术用房1018㎡,办公用房486㎡,职工食堂150㎡,车库200㎡,配电房64㎡,门卫室50㎡,增建业务及附属用房850㎡,总建筑面积2818㎡,总投资约496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建设地点:平南县平南镇罗合村规划行政副轴边(县总工会旁)。

  (4)招标范围: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消防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内容。

  (5)要求工期:270日历天。

  (6)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5月。

  (7)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资格及专业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以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须为本单位职工,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投标单位必须同时附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4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南县住建委大院内),由申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该工程的建造师携带如下有效期内的证件资料办理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A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拟投入该工程的五大类人员的上岗证及身份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企业2009~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广西区外投标企业适用,建造师应与其来桂备案配置人员一致)。上述证件材料须提供2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案,原件备查。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4日15时0分,地点为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南县住建委大院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发布。

  (2)发布时间为从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4月18日止。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南县农业局内        地址:贵港市中银大厦1707号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人:温小姐

  电话:0775-7833083         电话:0775-4228976

  传真:0775-4228976

  电子邮件:hengtong.2001@163.com

  2012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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