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2 19:22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丁江镇防洪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同意,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吉水县丁江镇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水县丁江镇
2.2招标规模:批复总投资约2700万元,本次招标约1900万元,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河道清淤、河岸护砌等。
2.5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但临时执业建造师必须取得江西省水利厅颁发的培训上岗证,若岗位证书未发放到位,则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人员)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具有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承建过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堤防工程或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验收鉴定书(单位工程验收金额在1000万元或1000万元以上)原件交评标专家评审,并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成员的签名。
3.3拟投入其他人员要求:质检员具有省级及以上(含各流域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资格证书所载明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为聘用,必须出具本单位聘用合同)。
3.4非江西省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且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施工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目前在江西省或吉安市范围内被取消或暂停的招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及人员。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2012年4月17日起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jxdczx.com)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份。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接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江西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
7.1本次施工招标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出席开标会。
7.2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jxalzx.com)和相关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咨询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水县丁江镇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吉水县水利局院内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796-86807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世兴庙商住楼701室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796-8241518
传真:0796-8241518
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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