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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甸工业二园标准厂房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2-04-12 11:57  中国国际招标网  【  【打印】【我要纠错】

  1.丹阳经济开发区华甸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华甸工业二园标准厂房项目已经丹阳市发改经贸委批准建设。经市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BT投资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丹阳市正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及要求:

  3.1工程地点:丹阳市开发区丹桂路

  3.2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厂房约46000平方米,包括厂房、道路、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完成本项目建设施工图中的全部内容);

  3.3建设投资总额:本项目投资总额约6000万元人民币(从建设前期到项目交付使用所有投资额),最终以审计结算价确定;

  3.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5月8日-2013年3月8日,工期300日历天。

  4.甲乙双方的义务:

  4.1甲方的义务

  4.1.1甲方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协助乙方办理建设工程有关手续;

  4.1.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和各级职能部门配合,争取各部门的帮助,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4.1.3确保乙方有良好的投资施工环境;

  4.1.4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4.1.5委托审计单位实施现场跟踪审计;

  4.1.6项目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和图审、土地勘察等由甲方负责实施。

  4.2乙方的义务

  4.2.1本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的所有投资均有乙方支付;

  4.2.2乙方保证按照协议中的建设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及办理建设工程有关手续;

  4.2.3乙方保证按合同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安全法规和规章等规定承担本合同全部工程的施工,安全、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管理和保修工作;

  4.2.4项目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和图审、土地勘察等费用经甲方审核后全部由乙方垫付纳入回购款;

  4.2.5项目施工前按国家建设规范需交纳的各种手续费用,如需甲方承担的则由乙方先行垫付纳入回购款;如需乙方承担的则自行处理;

  4.2.6乙方保证按质量要求和工期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质量必须经有关质检单位联合验收合格;

  4.2.7乙方必须保证项目建造师、施工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天在工地现场;

  4.2.8接受甲方、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审计的监督和管理。

  5.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5.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壹级(组建项目部,具体在投标函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中明确);

  5.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5.4建造师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必选条件为: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建造师】

  注:出具证明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

  7.评标细则

  7.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工程审计价5%的下浮率,否则报价无效。

  7.2本工程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最高下浮率)”,投标人所报的工程审计价下浮率不低于5%的投标报价(下浮率)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下浮率最高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再次高者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3当工程审计价下浮率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8.本次工程按照苏建招[2010]333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必须在开标期间到现场进行面谈,其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面谈的按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将不予参加开标。(面谈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上午8:30至2012年4月18日下午17:30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丹阳市招管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一律参加开标会,若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封标档案袋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市场科购买。

  10.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直接通过网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800元,方能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否则系统将会拒绝下载,报名无效(详见:www.dyzgw.com.cn);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若有疑问或不清楚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11-86906605联系人:严峻杰

  11.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1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0万元、诚信保证金:300万元,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汇票。(持投标及诚信保证金汇票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开据收据,开标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户名: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1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3.入围方法和数量:经公告后报名人数全部入围,报名人数不足3家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依法转为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发包。

  14.回购方式:

  14.1回购期内五年付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含附属配套设施),第三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建设投资额的30%回购款,第四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建设投资额的30%回购款,第五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建设投资额的剩余回购款。

  14.2建设期不付款且不计息,回购期内未支付的建设投资额不计息,不再计取管理成本。

  15.联系方式:

  15.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汤鑫仁 传真: 电话:13806107336

  邮编:212300 E—mail:

  15.2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地址:西环路6号二楼(丹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侧)

  联系人:彭莺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112

  邮编:212300 E—mail:

  15.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西环路6号二楼(丹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侧)

  联系人:王婷婷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332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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