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3 17:3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办公用房、审判庭灾后重建附属工程已由绵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绵高经发[2010]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匹配,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高经发[2010]127号文)的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办公用房、审判庭灾后重建附属工程建设(不含绿化工程和大门处标牌工程)。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
2.4建设地点:绵阳高新区。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9、2010、2011年)已完成同等及以上规模的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4月26日23时登录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ztb.my.gov.cn,联系电话:0816-2222645、传真号码:0816-2240766)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未在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无须持单位介绍信前往,具体操作请登陆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中心(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孵化大楼A区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绵阳高新区虹苑路
邮编:621000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598364128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3号锦西商务广场四楼3号
邮编:610021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18681650151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联系电话:0816-2222645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传真号码:0816-224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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