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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012-04-24 13:57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打印】【我要纠错】

  建设单位:金塔县司法局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金塔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报名开始时间:2012-4-26

  报名结束时间:2012-4-26

  招标登记编号:62210230071290

  详细信息:

  金塔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酒发改投资[2010]722号文件批复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塔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金塔县司法局。

  2、项目名称:金塔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金塔县建新路、文化街十字西北角。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66.35平方米,框架结构四层局部五层;

  5、标段划分:/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5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1月30日

  总工期:190日历天。

  二、资金来源:国家资金70%、自筹30%.

  三、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土建、水、电、暖建筑与安装等工程全部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建筑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或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企业建造师IC卡带至报名现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以上资料只提供复印件(留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两套),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公平投标承诺书(原件二份)可在“酒泉建设信息网”公众参与栏下载中心下载使用。

  2、省外建筑企业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和入酒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市外建筑企业持入酒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需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等资料原件),

  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复印件,经招标人在酒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酒泉市城乡建设局五楼建设工程投标报名室)报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2年4月20日——2012年4月25日。

  2、投标报名日期:2012年4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报名地点:酒泉市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室(酒泉市城乡建设局五楼建设工程投标报名室)。

  3、发售招标文件2012年4月27日上午11时00分。

  发售地点:酒泉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数量较多时,招标人将进行资格预审。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司法局

  地址:金塔县人民街

  邮编:735300

  联系人:向光俊

  电话:18993751690

  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酒泉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jqjs.com.cn/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小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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