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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3#、4#、7#、8#及地下车库

2012-04-18 09:45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打印】【我要纠错】

  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11]25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3#、4#、7#、8#及地下车库工程

  2、工程地点:桥林街道步月路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5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9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通风空调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水电安装、暖通;本标段上部最大单体面积8905.22?O,地下室面积12894.07?O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0586.19㎡;建筑物层数:12层;其中地上层数:11层;其中地下层数:1层;建筑物高度:32.2m;其中地下室面积:12894.07㎡;空调制冷量:0冷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4月19日止,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06月30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物11层及以上,单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幢建安工程验收证明原件,三项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06月30日以来建造师承担过建筑物11层及以上,单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幢建安工程验收证明原件,三项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预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名的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预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

  (3)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1年10月-2012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

  (5)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以上证书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在预审、开标时提供核查。

  3、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规模)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5、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工程共分四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四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人在前面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标。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为: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9#、10#工程,二标段为: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5#、6#、社区中心、幼儿园工程,三标段为: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1#、2#工程,四标段: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3#、4#、7#、8#及地下车库工程,开、评标顺序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现场抽取。

  6、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应满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标准》规定。

  7、建造师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2/4/13,8:30到2012/4/19,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4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浦口区新马路5号

  招标人邮编:210031

  招标人联系人:朱仕沛

  招标人联系电话:6882180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园中园8号

  代理机构传真:52167181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立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2167181

责任编辑:小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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