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7 09:24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沧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临沧市公安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复〔2010〕9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临沧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沧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约为40987.6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97.85米,地上23层(裙房3层),地上建筑面积约34637.5平方米;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为约6350.1平方米。本建设项目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属于高层公共建筑。项目建筑分类为一类高层,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基本设防烈度为8度。本项目主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裙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采用筏板-桩基,工程桩为旋挖钻成孔灌注桩,主楼部分桩长约50米。裙房报告厅顶采用跨度为24.6米钢桁架,屋面板采用压型钢板上浇钢筋混凝土楼板。
2.2建设资金:中央、省级补助及自筹;
2.3建设规模:约为40987.6平方米;
2.4招标范围:临沧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施工,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2.5工程质量要求:确保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并争创云南省优质工程。如不能达到一次验收合格,除承包人返修至合格外,发包人将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合同总价5%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如工程获云南省优质工程奖,发包人将一次性支付承包人合同总价1%的金额作为奖励。
2.6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总工期540日历天。如承包人不能按期完成,发包人将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人民币20万元作为违约金,每延迟一天再加扣1万元,累加计算,最多扣至合同总价的10%.
2.7工程付款:本工程按进度支付工程款,无预付款。每月支付进度款不超过当月进度款的70%,当月进度款由发包方、监理方、跟踪审计造价单位、承包方四方认可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满一年再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满二年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满三年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完毕满五年工程无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已履行其保修义务后无息退还。
2.8资金管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方在工程所在地指定银行设立专门帐户,该帐户由双方共同监管,承包方必须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绝不挪用,单笔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转帐或支出须报经发包人同意。若发生挪作他用,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施工进度款,并有权直接支付相应开支,承包人不能因此停止工程的施工。上述条件承包人若有违反,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2.9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7%.
2.10本项目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对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实行证书代管制度,工程完工后退还。
2.11以上数据及内容如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3.2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
3.4申请人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并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建筑楼层不低于23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
3.5申请人财务状况应良好,2008年1月1日以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表明各年均不发生亏损,2008年1月1日以来各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
3.6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3.6.1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2项目经理须注册在资格预审申请单位,且在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工作满二年,资格预审申请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时间不低于24个月;
3.6.3曾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3.7省外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
3.8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资格预审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外省企业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证)、拟派专职质检员证书原件、拟派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C证)、拟派造价人员证书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上述证件须齐全、有效,相关人员须注册在申请人单位,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恕不接受资格预审报名)。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址: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翔区南屏西路101号老行署南楼四楼)。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25日上午9:00时,地址: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翔区南屏西路101号老行署南楼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沧市公安局
联系人:苏履华
电话:1370883611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福鑫
电话:15987175264
电子邮件:ync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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