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3 09:4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计统函[2012]4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化建筑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分析和研究水平,进一步发挥统计数据在政府决策和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我司决定开展建筑业统计分析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1.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的有关中央企业
3.承担建筑业统计任务的建筑业企业
4.利用建筑业统计数据开展研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二、征文要求
1.论文应围绕当前建筑业统计工作以及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推荐论文题目见附件1,也可自拟题目。
2.论文应理论联系实际,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方法科学,论据充分,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且时效性强,事例鲜活,语言简洁,有切实可行的建议或措施。
3.论文成文时间为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期间,且未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
4.论文字数要求2000-8000字。
5.论文打印统一使用A4纸,格式要求见附件2.
6.论文结尾处请注明作者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三、活动组织
1.本次优秀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由我司主办,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承办。
2.优秀论文的评选采取初评与复评两级评选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负责论文初评和推荐工作。每个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2-5篇,每个中央单位推荐1-3篇。各单位请于2012年8月30日前,将推荐的论文(包括电子版)和《建筑业优秀统计分析论文推荐表》(附件3)报送至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
(2)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标准,对推荐的参选论文进行复评,确定获奖作品和名次。评选委员会成员将由从地区和中央企业中抽取的统计专业人员,以及有关行业专家组成。
四、活动奖励
建筑业优秀统计分析论文评选设优秀组织单位奖和作品奖,其中作品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奖项名额视参评论文情况确定)。
我司将向获奖单位及作品颁发证书,并发布评选结果。
论文评选活动结束后,我们将印发获奖论文集,并推荐在相关刊物发表。
联系人:张成汉、戴桂芳、陆健
电 话:010-58933771
电子信箱:tzh3949@sohu.com
附件:1.建筑业统计分析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参考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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