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3 09:39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武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综合治理一期项目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综合治理一期项目EPC项目
2.2招标编号:HNHH-2012-22
2.3项目地点: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
2.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一般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含2000万)以上。
(1.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3.2、投标人特殊要求:
(2.1)提供投标人或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国家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2)提供投标人或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3年以上(含3年)从事固体废弃物或者水污染防治和处理的业绩和经验(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2.3)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需在湖南省设有超过3年以上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并必须遵守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2.4)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贰级以上资格及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应当明确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设计资质并有相当的设计经验;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并无在建工程,并不得有在建工程。
4.投标报名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3月16日17:00止(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路35号燕泉福邸1703房)报名。
4.2、报名方式: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第3款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
5、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临武县审计局五楼
联系人:邝华
电话:0735-63227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北路35号燕泉福邸1710房
联系人:方霞红
电话/传真:13307353321、0735-286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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