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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申报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3-22 13:33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  【打印】【我要纠错】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

  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信息核准一体化管理体系的通知》(建城园函[2011]179号)要求,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指导支持下,我区现已完成省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信息核准系统平台建设,并组织开展了网上申报资质事前培训,网上申报资质各项条件基本具备。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审核及备案工作,提高资质审批效率,尽快实现与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信息核准一体化联网,现就网上申报资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今后新申报、延续、升级、变更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企业,须先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系统(位于新疆建设网首页右下角)进行注册,经我厅确认后,继续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下载打印资质申报表后,应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审批公示书》要求,编写纸质申报材料报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办公室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材料由城市建设处组织专家评审。资质审查审核结果在新疆建设网公示公告栏内统一公示。

  三、 凡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企业,须在6月1日前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系统进行注册,经我厅确认后,继续登录系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做好网上资质就位申报准备工作。逾期未注册和填写信息的企业,将列入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资质核查。

  四、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监管,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申报资质延续和升级的园林绿化企业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提交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出具的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不良市场行为的证明。

  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联系人:曾赟、丁笠

  联系电话:0991-2824295、0991-2329056

  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办公室联系人:田霆

  联系电话:0991-2824827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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