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2 13:31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根据《关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简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2]110号)安排,住房城乡建设部自2012年1季度起编发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简报》,并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分送相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为切实做好简报信息报送工作,通报交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和经验,更好地推进各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范围
信息报送范围为各地、州、市、县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分类收集、餐厨垃圾试点建设、技术创新、监管能力建设、环卫职工权益保障、重大活动开展、地方领导重要讲话以及有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发布等工作情况。
二、信息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地要把信息报送工作与《城市生活垃圾网上信息填报工作》相结合,指定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尽快报送联系人(附件1)。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报送负责人,要负责收集、修定、汇总、报送本地所辖县市的信息,每次信息报送可一条至多条,每条信息字数应在1千字以内,每月25-28日内报送一次;重点工程、重要活动或重要事项可采取快报形式随时报送。
三、信息报送方式
信息报送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jcsjsywq@sina.com,请在邮件标题处注明“简报信息”字样,信息报送单位及联系人。
联 系 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姚文泉
联系电话:0991-2824295(传真)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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