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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除垃圾“春风行动”的通知

2012-03-06 16:54  黑龙江住房与城乡建设信息网  【  【打印】【我要纠错】

  黑三优办发[2012]1号

  关于开展清除垃圾“春风行动”的通知

  各市地文明办、住建局、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文明办、住建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文明办、住建局、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省“三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吉炳轩在2月24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汇报会上“全省要统一动员,打响一场清除冬季垃圾突击战”的指示精神,省“三优”办决定从3月1日开始,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以清除垃圾,美化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再掀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新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清除积存垃圾。在做好日常保洁的同时,重点清除城市背街背巷、居民庭院、出城口及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内河沿岸等重点部位积存垃圾和冰雪,切实解决垃圾围城的问题。

  2、清除白色垃圾。集中捡拾塑料袋、塑料餐盒、塑料瓶等白色垃圾,并统一收运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防止二次污染。

  3、劝阻不文明行为和倡导文明行为。通过多种形式倡导文明行为,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车外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净化城市环境,扩大社会影响,促进市民养成良好习惯。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31日

  三、活动方式

  此次“春风行动”活动可分成以下两种方式:

  1、专业队伍集中攻坚。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好环卫、市容、城管等专业队伍,集中人力、物力和设备,开展大规模、持续行动,打一场清除垃圾、植绿护绿攻坚战。

  2、志愿服务积极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发动、组织广大志愿者积极配合专业队伍,开展志愿服务集中日行动。省里的志愿服务集中日行动在哈尔滨市举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这次“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入推动“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场战役,提到重要日程,摆上突出位置,集中力量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里统一要求,自3月1日起组织大规模集中行动,形成全省联动的强大声势,掀起新一轮“三优”文明城市创建热潮。

  2、形成制度,养成习惯。各地要以环卫、市容等专业部门组建“春风行动”突击队为主,依托全省志愿服务人才库系统,建立“三优”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形成日常保洁、集中整治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美化家园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要把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要把专业保洁和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建立“三优”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化创建工作,保持创建成果。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要发挥优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这次“春风行动”中来。要在原有“三优”栏目基础上,设置成果展示、未来展望等栏目,保持“三优”宣传舆论热度。要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4、检查考核,确保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在“春风行动”期间,对照目标任务结合环卫保洁标准,加强检查,确保本次行动收到实效。省“三优”办将组成督查组,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考评,将督查情况和考评结果上报省委、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春风行动”的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情况汇报,于4月5日前报省“三优”办。同时,配合本地新闻媒体做好对上视频和图片报送工作。

  省文明办联系人:尚铁权,联系电话:53649911、18646590033,邮箱:xtc53649911@163.com;

  省住建厅联系人:刘文凯,联系电话:0451-53622827、    13904816092,邮箱:hljsjstsyb@163.com.

  省“三优”办
  2012年2月29日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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