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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2 14:02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砌体工程
技术要求主要为:
1、材料:砖砌体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入现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
水泥: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入现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
砂:采用中砂,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砂的含泥量不得大于5%。
石灰膏: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砖砌体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放线工作,以确保墙体位置的准确。
3、砖砌块堆放应平整清洁,不积水,不被油污等污染,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6m.
4、砖砌体在砌筑前一天应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5%~8%,不得即时浇水淋砖,即时使用砌筑。
5、砌筑砂浆应按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由现场先作试配、试模,经试压合格后方可正式投料进行砂浆搅拌,供料。
6、在所有内墙阳角及门边处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2000高。
7、厨厕卫生间墙体最下一皮砖,必须用不低于M5的砌筑砂浆砌筑,并作防水处理。
8、墙体的砌筑应做到横平竖直、砂浆饱满、均匀密实,严禁先干砌后灌浆,混凝土柱预留拉结筋与墙的拉结均应符合施工验收
规范的要求,不得出现通缝等现象。
9、不得使用龄期不足28天、破裂、不规整、浸水和表面被污染的砌块。
10、墙体每天的砌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50m以内。
11、墙体顶部斜砖应在下部墙体砌筑五天后再砌筑,必须逐块敲紧砌实,砂浆饱满。
12、门顶过梁、墙柱拉结筋的设置必须按结构总说明实施。
13、墙体抹灰在砌体完工七天后进行,且在砌体工程质量合格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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