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4 14:0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公安局交管局原监控中心大楼立面维护改造项目已由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成交投[2011]6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城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交投[2011]61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11114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公安局交管局原监控中心大楼立面维护改造项目
2.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作为“成都市智能交通指挥系统”的配套建设项目,改造涉及的建筑面积约10413平方米,主要完成原监控中心大楼立面保温节能改造、局部立面小改造、室内装饰、电气安装等工程。
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3建设地点:成都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2008年以来完成至少2个类似项目工程监理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类似项目工程监理业绩是指:工程总投资在141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无亏损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5项目总监资格:省内企业拟定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四川省总监证;省外企业拟定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针对本项目的总监聘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人须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表》及《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
3.9投标人如为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10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根据《外地建筑业企业入蓉管理办法》(成建委发[2009]722号)和《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成都市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网络投标报名的通知》(成建委发〔2009〕793号文件),投标人参与投标,须先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建立信用主体登记,然后凭信息卡参加报名投标。)
4.2投标人可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四川建设网》成都市交易中心页面(www.cdcin.com/jyzx)(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在成都市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宇工:028-86694886)
4.3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A座8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85561967
传真:028-85561367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8号首座C座5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翁先生
电话:028-62938190
传真:028-62938150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