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2 11:0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蓬溪县新会镇土地整理项目已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函[2011]9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蓬溪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蓬溪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国土资函[2011]9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9285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蓬溪县新会镇灵芝、川江、五里沟、林岩、田家坝、新河、两路口、会宇坝、桅杆咀、里坝等10个村。
2.2工程规模:蓬溪县新会镇灵芝、川江、五里沟、林岩、田家坝、新河、两路口、会宇坝、桅杆咀、里坝等10个村的土地整理。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三个施工标段,分别为:
施工一标段:灵芝、川江、五里沟
施工二标段:林岩、田家坝、新河、两路口
施工三标段:会宇坝、桅杆咀、里坝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2个土地整理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3月26日10点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厅(成都市银丝街16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蓬溪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邮编:629100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825-5492751
传真:0825-54282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商务楼6楼32-35号
邮编:610072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028-66281537
传真:028-8776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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