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2 11:0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利州区赤化镇清江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2]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川水函[2012]89号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水函[2011]8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0206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道清淤1.365KM,新建防洪堤1.365KM.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5月。
招标范围:赤化镇清江河防洪治理施工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已完成2个以上的堤防工程业绩(8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3月29日09点00分,地点为成都市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蜀门北路二段19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839-3222768
传真:0839-322276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201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8-86928299
传真:028-8692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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