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2 11:0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南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2]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川水函[2011]90号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PF20120206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流程2.0KM,清淤2.119KM,新建防洪堤1.919KM.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5月。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大石镇南河防洪治理;监理标段:大石镇南河防洪治理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企业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已完成2个以上的堤防工程业绩(1000万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监理标段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外企业需提供入川备案证明);2008年以来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安装监理除外);
以上材料需提验原件,保留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图纸,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3月30日上午09:00,地点为成都市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蜀门北路二段19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839-3222768
传真:0839-322276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201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8-86928299
传真:028-8692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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