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8 11:02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交易登记号:12GC060053
1.招标条件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福利院地块)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1]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残保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9000万元、其他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残保金共同解决。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保国寺西南侧、东保线慈江以南、宁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西南侧,原福利院地块及部分新征土地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4319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701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36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2652平方米,包括养老服务用房(1~11#楼)及附属用房
合同估算价:约12000万元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养老服务用房(1~11#楼)及附属用房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不包括室外附属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以及太阳能室外部分、智能化、电梯、VRV空调系统、分体式空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体地下室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软土地基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3.3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无在建项目,需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列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且与当前岗位一致。
3.5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自2009年1月1日至申请函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2年3月21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7日至2012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未办理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查询,咨询电话:0574-87187162),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及其它条件领取电子版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江北区洪塘街道安山村安东48号
邮编:315033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74-83865654
传真:0574-83865654
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商务大厦6楼
邮编:315042
联系人:赖欣妍
电话:0574-27828515
传真:0574-27828515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