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7 1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党办[2012]6号
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最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工办发[2012]6号),将于今年“五四”前后表彰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和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我部可推荐人选2名(含五四奖章标兵人选,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不超过1名)。为组织好我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
(一)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
(二)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
二、推荐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三)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曾获得本部门或本行业等表彰奖励。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部直属机关青年干部和职工。
三、推荐名额和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部直属机关共推荐青年五四奖章人选2名,并在其中确定青年五四奖章标兵推荐人选。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推荐人选1名,推荐为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的人选应同时是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并分别填写青年五四奖章和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申报表、事迹材料。直属机关党委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部党组审定后上报。
(二)推荐办法: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严格按照条件组织推荐。可以推荐本单位人选,也可以推荐其他单位人选。认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逾期未报视为不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民主、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学习先进的过程。推荐工作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工作。进行推荐时,要着重考虑近年来在部直属机关各项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广大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个人。
(二)如推荐本单位人选,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10份,推荐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另附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10份。登记表、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电子版。推荐人选必须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如推荐其他单位人选,只填写被推荐个人姓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请各单位于2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直属机关团委。
联系人:张千军 联系电话:58934038
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