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5 15: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厅质监便〔2011〕12号 2011年12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根据《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宣贯和师资培训的通知》(厅质监便〔2011〕7号)要求,第二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师资培训班,定于2011年12月26日至27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省交通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咨询单位中已报名人员。
二、培训地点
厦门市华侨大厦大酒店(地址:位于厦门市中山路路口,新华路70-74号,电话:0592-2660888,酒店联系人:上官秀华 13696910616,地图见附件),请参加师资培训的同志于12月25日前往酒店报到。
三、内容安排
(一)12月26日全天,制度及指南讲解。
1.实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有关要求(2学时);
2.讲解《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4学时);
3.答疑(2学时)。
(二)12月27日上午,案例分析。
1.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案例分析(2学时);
2.公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案例分析(2学时)。
四、其他
1.本次师资培训会务由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承办,会务联系人:付月程(厦门) 18950101522;厦门站联系人:王郑雄(厦门) 18906008305,13906036105.部质监局联系人:桂志敬,010-65292704.
2.师资培训和食宿费用自理,本会议不设接送站;
3.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参会。
附件:酒店位置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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