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第一批二级结构工程师张永霞等3人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第4号)
晋建许公示字[2012]4号
我厅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对张永霞等3人的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审查有关情况在“山西建设信息网(www.sxjs.gov.cn)”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审查意见若有异议,请于2012年2月10日前,通过初审部门(市建设局(建委),市规划局)将申述、说明材料及其电子版报厅综合处(政务大厅),逾期不予以受理。
附件:
1、2012年第一批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3人)
4、申述说明材料说明
5、_月份受理不符合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申述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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