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2 15:0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华路道路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己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龙发改审批[2011]3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龙发改审批[2011]3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地址:成都经开区龙华路
2.2建设规模:约7.2公里道路路灯安装
2.3招标范围:龙华路道路路灯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施工期20个日历天、供货期1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2009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1个四川省内业绩);(3)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4)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及以上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四川省内业绩);(3)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4)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21日至2012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13日,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
邮编:610041
联系人:张强
电话:028-8553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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