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0 16:5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白江区城厢镇绿化节点建设工程施工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政务投资〔2011〕5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园林绿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政务投资〔2011〕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10274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白江区城厢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括城厢镇东门广场与唐巴交界外绿化节点、香岛大道与清泉大道交界处绿化节点,城厢镇东门广场与唐巴路交界处绿化节点面积为3355平方米,香岛大道与清泉大道交界处绿化节点面积为10784平方米,共计14139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争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号)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3年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白江区建筑市场交易服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白江区建筑市场交易服务中心(青白江区政府中路75号1栋附1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芳邻路2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458616596
传真:028-8366572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66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28-87088731
传真:028-8708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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