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9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9:00-3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1、2012年3月12日至3月1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请在以上时间内带齐报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确认,逾期后果自负(报名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地点: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752—2872708.
2、惠州报名点考生采用现场缴费确认[不收现金,刷卡缴费],考后审核方式。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6月16日 | 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14:00-16: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6月17日 | 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
14:00-16: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
三、考试方式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附件:
1.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如对本通知有疑问,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gdkszx.com.cn),或致电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52-2872708)咨询。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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